普通耐压、柔软、轻薄类物品
文件、票证等装入纸封。 
耐压、柔软衣物请使用塑料包装袋。 
物品若数量较多,可选择纸箱包装,为了避免发生阴湿或受潮情况,请在装入纸箱前先包入塑料袋。 
幅面大且不能折叠的书画、设计图等,可卷起后用三角筒封装。 
填写好的分运单应粘贴于纸封封口之上,起到辅助加固的作用。 
保证封口正常合拢粘贴,物品不得外露或捆绑/粘贴于包装外部。 
使用胶带封纸箱时,先将底部两纸板合拢后,在外部用胶带沿着缝隙粘贴,胶带两侧需长于纸板两端8厘米并粘贴于箱体侧面;然后用两段胶带,以垂直于已粘贴胶带的方向,分别将侧面与底面的两个缝隙粘贴,胶带两侧需长于箱体两端8厘米并粘贴于箱体侧面。封箱时对顶面采用相同方法处理
油画、玻璃(带框类)等怕压易损物品
在防止表面、框体不受损伤的情况下用泡沫板将凹陷及突起填平,然后用泡沫膜整体包裹。
包裹后使用硬纸板进行整体外部捆包,并在平面部位用整块胶合板加强防护,防止尖锐物品刺穿造而成破损,然后用泡沫砖或厚纸板折叠后将各个尖角部位包裹起来。多个框体需按照以上步骤单独包裹和保护,不得叠放在一起后一次包装。 
独立包装完成后装入纸箱,长宽超过纸箱的,可钉制木箱。保证四周平面部位距箱体10厘米,框体侧面部位距箱体5厘米的空隙,使用泡沫颗粒或纸屑等填充材料将空隙填满。 
最外包装需在各侧面醒目部位粘贴易碎标签。 
 玻璃制品、机电产品等易损物品
对于玻璃制品及装入玻璃容器的物品,尽量将其分开后进行包装。 
对于形状不规则物品,将不规则部件卸下,在使其不受损伤的情况下用泡沫包装材料进行捆包。对于无法拆卸的不规则物品,将各部位进行充分包装后装入能够完全容纳该物品的箱内, 
用泡沫填充物填满后封装,使其固定在箱中而不能晃动。 
原则上对内包装箱一边长度超过50厘米以上时,外包装需用木箱。 
如未超过50厘米,可将其装入更大的纸箱,各边留有5厘米的空隙,并使用泡沫填充材料把空隙填满后封箱。 在包装外使用打包机等方式打绕子。
包装完成后,在外包装箱各侧面醒目处粘贴易碎标贴。 
 体积小的物品
对体积较小的物品包装后整个包装的长、宽、高合计不得少于40厘米,最小一边不得少于5厘米;若小于以上尺寸需将该包装装于塑料袋中,封口后贴分运单。
 较长的易损物品
对钓鱼竿、高尔夫球竿等长度较大的易损物品,用三角筒做外包装。 
将此类物品用泡沫膜包裹放入三角筒,然后将间隙使用填充材料填满,防止晃动的发生。 
若有多个同类物品,原则上单个包装入三角筒。也可将完成单个包装的物品捆绑在一起后,装入三角筒并填充实。 
在三角筒各侧面醒目处粘贴易碎标贴等。 
精密易损、质脆易碎货物的包装 
每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公斤为宜,并根据货物的易损程度分别采用以下包装方法包装:  
悬吊式包装:即用几根弹簧或绳索,从箱内各个方面把货物悬置在箱子中,如大型电子管,X射线管等。
防倒置包装:即将容器做成底盘大、箱盖有手提把环或屋脊式箱盖等;不宜平放的玻璃板、档风玻璃等必须用防止平放的包装(底盘大加用支架竖起),方可承运。 
显像管的包装:应用足够厚的塑料泡沫或其他衬垫材料围裹严实,外加坚固的瓦楞纸箱或木箱,箱内物品不得晃动。
 防潮包装 
产品在包装前必须是干燥和清洁的。 
产品有尖突部,并可能损伤防潮阻隔层时,应采取防护措施。 
当产品在进行防潮包装的同时,需有其他防护要求时,应按其他专业包装标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。 
防止产品在运输中发生移动而采取的填充、支撑和固定物,应尽量放在防潮阻隔层的外部。 
包装时应减小防潮包装的体积。


包装原则
禁止出境物品
收缩